旅游市场安全与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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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旅游委进一步落实文明城创建工作各项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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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年0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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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监督管理科、景区管理科、委属景区: 根据市文明办9月18日工作会议部署,为更好的迎接11月中旬的国检检查,现按照《丹东市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的具体要求及省检组反馈信息,提出如下工作要求:
一、加大力度、营造氛围 2、断桥景区、九州国旅、假日阳光酒店作为我委创城示范点位,要严格按照创城实地督查测评点位标准进行部署,9月29日之前完成示范点位的打造,十一假期前市领导将对示范点位进行检查。 3、虎山景区、断桥景区、鸭绿江公园、珍珠公园、各星级酒店宾馆、旅行社等窗口单位要按照要求设置公共文明引导员,挂绶带,带笑脸突出文明旅游氛围。在醒目位置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旅游、文明餐桌等公益广告,做到抬眼可见、触手可及,并做好十一假期的文明旅游工作。
二、明确责任、违者追责
我委创城工作联系人:杨莹 电话:2211072
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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